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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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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南京 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
  • 姓名: 徐义明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上海经验丰富刑事律师事务所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1-12-09
  • 阅读量:552
  • 价格:99.00 元/小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小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  
  • 关键词:上海刑事律师事务所

    上海经验丰富刑事律师事务所详细内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单位犯罪的认定
    一直以来,理论界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位犯罪主体构成颇具争议,有意见认为,金融机构等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一些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本身具有吸收存款的业务,为了完成吸收存款的指标数额,私下提高存款利率,即便吸收了较大数额的公众存款,也不宜按犯罪处理。其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可依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也有意见认为,只有金融机构类单位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还有观点认为,所有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笔者认为,所有单位均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刑法**百七十六条*二款明确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应对单位予以处罚,这就表明单位可以构成此罪的犯罪主体。另外,此项规定,并没有对单位范围进行限制或列举,根据法律的解释种类,从字面可以理解为既可以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机构,如普通商业公司、个人独资公司等,均可以构成该罪的单位主体。

    一、敲诈勒索罪数额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作为一种财产型的犯罪,其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最后造成公私财物受损的行为。
    根据《刑法》*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
    《*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项或一、二项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审判工作者(法官),**检控工作者(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具。现代律师制度至少应可追溯至古罗马时代甚至古希腊。古罗马人发展了复杂的成文法典以及诉讼制度,包括辩护律师制度,都为近代西方法体系所继承。由于城邦社会重视法治及程序**的缘故,古罗马时代的律师享有相当崇高的地位,常代表当事人与对造或**进行诉讼,并且讲求来自希腊地区一脉相承的修辞学及雄辩术训练,许多元老院议员都曾操此业,其中较*者当推古罗马名政治家西塞罗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侵占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侵占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侵占罪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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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南京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幢东8层,联系人是徐义明。 主要经营广东华商(南京)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主要为:南京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刑事辩护、企业公**律顾问、刑事事务在线咨询、刑事诉讼、刑事辩护、债务纠纷等。咨询电话:15951808994。公司在过去逾十年的执业经历中,在不动产建设领域已经取得了多项优异成绩。 。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南京看守所会见律师,南京取保候审律师费用,律师看守所会见费用,刑事辩护律师,法律顾问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